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文類理論


導師:岑紹基博士

第一節  從文學範疇到話語領域
    Genre一詞的漢譯不少﹐諸如「體裁」﹑「類型」﹑「風格」﹑「文體」﹑「文類」等等﹐本文把Genre統譯為「文類」 [i] ﹐把Genre構成的效果──語言的﹑結構的﹑交際的等──譯為「文體」。文類最基本的概念﹐乃是對語言活動(文)作分類(類)﹐張漢良(1986:110)舉拉丁文genus所衍生之英語詞彙general「總」﹑genre「類」﹑genesis「創造」﹑generate「源生」﹑gender「性別」等語﹐便指出genre一詞所涉及的﹐正是總類與從屬﹑分支與統合的辯證關係。
    這種對「文」分「類」的概念﹐可遠溯至古希臘時代﹐此後﹐便廣泛應用在文學的領域內﹐而形成文類概念悠久的歷史以及種種不同的範疇;例如﹐分文學為詩歌﹑散文與戲劇三大類﹐而各類又再次分為不同的次文類﹐如細分詩歌成抒情詩﹑敘事詩﹑頌詩﹑民歌﹑十四行詩等等﹐已是有關文學最基本的常識了(Wales﹐1989:206;又﹐參見曾忠祿等譯﹐1987:134-135)。近年﹐隨著語言學由專注於句子結構轉移到重視實際交際的話語(discourse)﹐文類的概念﹐亦從文學的專門範疇發展到日常交際事件(communicative events)的領域上﹐以研究不同話語的種類及其各自與別不同的特徵;例如﹐教堂內的布道辭何以與議事堂內的政治演說有所不同﹐而不同教堂內﹑不同神職人員的布道辭﹐與不同議事堂上﹑不同政治家的政治演說﹐卻又各自有其共通的特點(Nunan﹐1993:49)。從文學範疇到話語領域﹐並沒有把文學的文類研究與語言學的文類研究二者對立起來﹐恰恰相反﹐這種發展一方面乃是把文類的概念從文學延伸到語言學﹐同時﹐另方面﹐則又把「文學諸體裁也被納入言語體裁的範圍加以研究」(白春仁等譯﹐1998:576;重點為本文所加);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從文學到語言學﹐再從語言學到文學的黑格爾式的辯證發展。   

第二節  文類的基本觀念
    文學與語言學的文類概念﹐有其共通之處。劃分文學文類的標準千差萬別﹐所形成的系統也多種多樣﹐然而﹐恰當的分類系統所凸顯的文類特徵﹐既規範寫作的樣式﹐也構成讀者的期待;換言之﹐通過文類﹐文本置入某種框架(frame)之中﹐而制約寫入或讀出的訊息(Wales﹐1989:207)﹐因此:
「如果一個人知道某部文學作品屬於哪一種類型﹐他對這部作品本身就有了相當的了解。簡單地說﹐一個去看索福克勒斯悲劇的雅典公民事先就知道這個故事將由一小群演員表演﹐知道他將看到和聽到演出內容中有一個合唱隊﹐還知道這個合唱隊將由某種音樂伴奏。」(姚錦清等譯﹐1988:348)
語言學文類有著相同的作用。Swales(1990:45-58;另參見Bhatia﹐1993:13)從交際的角度﹐把文類定義為:以能被某話語團體(discourse community)辨識的交際目的(communicative purpose)為特徵並因之而反覆發生的交際事件(communicative event);交際事件不是抽象的﹐它由某一或某些「社會活動」(social activity)有序地組成﹐以實現不同的交際目的(Halliday and Hasan﹐1985:56;Bhatia﹐1993:13)﹐這些構成交際事件的社會活動及其序列﹐便是交際事件的特徵而使交際事件成為文類。用Hasan(Halliday and Hasan﹐1985:59-60)的例子﹐在一個「購物」的過程中﹐「要求」(Sale Request)便是組成這個交際事件其中一項必需的社會活動;這環節在購物過程中必然出現﹐成為購物這文類的成份之一。因此﹐通過文類﹐話語團體可以對交際事件有相當的了解及預期。再以新聞報導為例:
「報章的記者與讀者對新聞這種文類的功能有共通的理解﹐一名優秀記者固充分掌握人們對他的報導有怎樣的預期﹐而讀者也對這一文類的社會功能有一定的理解﹐即:告知讀者每天發生在他們身邊的事﹐並且不加任何主觀的詮釋與無關的偏見。」(Bhatia﹐1993:20)
因此﹐二十世紀的人閱報與雅典人看悲劇﹐二者都不是﹑更不能沒有先見(fore-understanding)﹐這先見便是對新聞或悲劇這兩種文類的掌握;事實上﹐正是這種對文類的掌握﹐使他們能夠分別成為現代文化下的二十世紀的人以及古希臘文化下的雅典人。關於這點﹐將於第四節申述。   

第三節  巴赫金:文類的超語言學觀念
    把文類的概念從文學範疇解放到語言領域上﹐而又同時把文學文類納入到語言學文類之內﹐最重要的先行者非俄國學者巴赫金(Bakhtin)莫屬(參看Martin﹐1992:494-495;Eggins and Martin﹐1997:236)。巴赫金早於1952-53年間寫就的〈言語體裁問題〉(The problem of speech genres)一文 [ii] ﹐指出﹐「言語體裁所能具有的普遍特徵就顯得過於抽象而空洞。大概正由於這個原因﹐言語體裁的整個問題從未真正提出過。而得到過研究的﹐主要也是文學的體裁。……話語 [iii] 及其類型的問題﹐從普通語言學的角度幾乎完全被人忽略。」(白春仁等譯﹐1998:141)。因此﹐巴赫金明確地從語言學的角度重構文類(speech genre)的概念:
「語言的使用是在人類某一活動領域中參與者單個而具體的話語 [iv] 形式(包括口頭的和書面的話語)中實現的。……三個因素──話題內容﹑風格和布局結構──不可分割地結合在表述的整體中﹐並且都同樣地為該交際領域的特點所決定。每一單個的表述﹐無疑是個人的﹐但使用語言的每一領域卻錘鍊出相對穩定的話語類型﹐我們稱之為言語體裁。」(同上﹐140;重點為原文所有)
按照這種「文類」的概念﹐日常生活中的種種話語﹐小至說句「早安」﹐大至著書立說﹐都是不同文類的具體實現:
「實際上﹐我們所說的言語體裁應該包括日常對話的簡短對白(而日常生活對話因主題﹑情景﹑參加者的不同﹐其類別也是千差萬別的)﹐包括日常的敘事﹑書信(各種不同的形式)﹐也包括簡短標準的軍事口令和詳盡具體的命令﹐不可勝數的各種事務性文件(大多是標準化了的)﹐還有多種多樣的政論(廣義的理解:含社會性的和政治性的文章);此外﹐還應包括各種形式的科學著作以及全部的文學體裁(從一句俗話到多卷的長篇小說)。」(同上﹐141)
在種種文類中﹐巴赫金區分了第一類(primary)文類與第二類(secondary)文類。第一類文類指日常生活的話語類型﹐這類話語直接反應當下情境﹐與現實世界有直接的關係﹐巴赫金又稱之為簡單類型;第二類文類指經體制化(institutionalized)的話語類型﹐這類話語所反應的是經制度文化中介後的情境﹐與現實世界的關係並非第一類文類般直接(參看Holquist﹐1990:71-72)﹐巴赫金又稱之為複雜類型﹐或意識型態類型:
「第二類(複雜的)言語體裁﹐如長篇小說﹑戲劇﹑各種科學著述﹑大型政論體裁等等﹐是在較為複雜的和相對發達而有組織的文化交際(主要是書面交際)條件下產生的﹐如藝術交際﹑科學交際﹑社會政治交際等。它們在自身構成過程中﹐把直接言語交際條件下形成的各種第一類(簡單)體裁吸收過來﹐並加以改造。」(同上﹐143)
巴赫金關於兩類文類的分析點到即止﹐但這種區分頗有洞見﹐例如﹐文學文類過去一直是唯一的一種文類﹐在巴赫金的文類分類中﹐文學文類便和其他制度化文類──如法律的﹑商業的﹑醫療的等等──一起﹐納入到語言文類之中﹐不忽略其中與日常生活話語不盡相同的特點﹐但更強調亦是種種語言現象的一種而已。
    巴赫金提出文類的概念﹐是因為他認為﹐文類才是日常言語的基本單位(同上﹐166)。巴赫金指出﹐雖然詞語﹑句子等語言手段本身也具有一定的意義﹐但是具體﹑完整﹑活潑潑的意義﹐卻只存在於處在特定語境中﹑並以文類形式表達出來的話語;不能掌握文類﹐便連說話也變得不可能﹐因此語言學習﹐說到底不外是文類的學習(參看Kress﹐1994:100):
「我們總是用一些特定的言語體裁來說話﹐……我們只能在話語形式中﹐而且連同這些話語形成一起﹐來掌握語言的形式。語言形式和典型的話語形式即言語體裁﹐是緊密聯繫在一起﹐進入我們的經驗和我們的意識之中。學會說話就意味著學會構建話語(因為我們說話是用話語﹐而不是用單個的句子﹐當然更不是用單個的詞。)言語體裁組織我們的語言﹐幾乎就像語法形式(語法形式)組織我們的言語一樣。我們學會把我們的言語納入到體裁形式中去﹐……如果我們不存在言語體裁﹐如果我們不掌握他們﹐……那麼言語交際﹑思想交流便幾乎是不可能了。」(同上﹐161-62)
    強調作為體系的詞彙﹑語法等語言手段﹐與作為交際的具體話語之間的區別﹐並明確指出後者才是語言的本質所在﹐是巴赫金語言哲學的核心。巴赫金並無否定語言體系的存在﹐也不否定語言因此而具有相對穩定的客觀意義﹐但是﹐巴赫金認為﹐這種意義僅是語言的一面﹐其作用是「保證了語言的共同性和所有操該語說者的相互理解」(同上﹐174)﹐只是一種潛在的可能性;在實際的言語交際中﹐在具體的語境中﹐話語的涵義才得以實現﹑才得以具體化。簡單如「快樂」一詞﹐其潛勢的意義是規範化的﹐但是在不同的語境中﹐卻表達了不同程度的快樂感覺﹐是久別重逢的快樂﹐是願望達成的快樂﹐甚至可以是痛苦中的快樂﹐等等﹐這種超乎潛勢意義的涵義﹐才是語言的核心所在。
    然而﹐把潛勢意義具體化而成為與語境分不開涵義﹐並非如想像般輕易﹐潛勢意義與語境涵義之間恒常存著一種由社會結構構成的張力﹐處於社會結構內不同位置(或稱社會階級)的說話者﹐由於各有對現實世界不同甚至矛盾衝突的世界觀(或稱意識形態)﹐因而對潛勢意義如何具體化為語境涵義﹐便各不相同;例如﹐貧民窟中「快樂」一詞的運用與上流酒會中「快樂」一詞的運用﹐或統治者與人民對「民主」一詞的運用﹐其差異之大或許更甚於兩個不相同的詞語。於是﹐在語言的實際運用中﹐「互相衝突的社會團體﹑階級﹑個人以及話語都企圖佔有這個符號﹐並賦予它以他們各自的意義」(劉峰等譯﹐1987:139)。這種語言觀念﹐其實巴赫金早於1929年以友人沃洛希洛夫(Voloëhinov)名義出版的《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哲學》(trans. Matejka et al., 1973;李輝凡等譯﹐1998)一書便有充分的發揮:
「意識形態符號……是由一個符號集體內不同傾向的社會意識的爭論所決定的﹐也就是階級鬥爭。階級並不是一個符號集體﹐即一個使用同一意識形態交際符號的集體。例如﹐不同的階級卻使用同樣的語言。因此在每一種意識形態符號中都交織著不同傾向的重音符號(differently oriented accents)。符號是階級鬥爭的舞台。意識形態符號的這種社會的多重音性(multiaccentuality)是符號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其實正是由於重音符號的這種交織﹐符號才是活生生的﹑運動的﹐才能發展。一個符號被排除出緊張的社會鬥爭﹐仿彿站在階級鬥爭的一旁﹐就必然會衰退﹐退化成一種寓意﹐成為語文學概念的客體﹐而不是活生生的社會意義符號。」(李輝凡等譯﹐1998:365;trans. Matejka et al., 1973:23;重點為原文所有)
語言就是最重要的一種意識形態符號﹐在不同社會團體你爭我奪的過程中而充滿了不同立場﹑甚至互相衝突的涵義。因此﹐說話(當然包括書寫)﹐並非如索緒爾(Saussure)所構想般單純﹐僅是語言體系的選擇和組合的運作而已(高名凱譯﹐1982:170-176)﹐而是一個針對他者(others)的話語﹐從他者口中爭奪發言權的社會過程。因此﹐巴赫金指出﹐一切話語都不是獨白﹐而是與其他話語的「對話」;這裡所說的對話﹐再不是指會話中具體的交談﹑對話﹐而是話語涵義之所以可能的語言的本質:
「每一話語都以言語交際領域的共同點而與其他話語相聯繫﹐並充滿他人話語的回聲和餘音。每一話語首先應視為是對該領域中此前話語的應答(我們在這裡對『應答』一詞作最廣義的理解):它或反駁此前的話語﹐或肯定它﹐或補充它﹐或依靠它﹐或以它為已知的前提﹐或以某種方式考慮它。因為話語在該交際領域裡﹐在這個問題上﹐在這件事實上﹐總要佔有某種確定的立場。要確定自己的立場﹐而又不與其他立場發生關係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一話語都充滿對該言語交際中其他話語的種種應答性反應。……話語中充滿對話的泛音﹐不考慮泛音﹐便不能徹底理解話語的風格 [v] 。」(白春仁等譯﹐1998:177-78;重點為原文所有)
    巴赫金奠定了文類在語言學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這種對語言﹑語境﹑話語﹑文類的進路﹐近於語言哲學 [vi] ﹐用巴赫金自己的術語﹐乃是一種「超語言學」(translinguistic)﹐而不是一種操作性的語言學描寫方法。因此﹐如何能有一套可操作的語言學方法﹐以語言特徵(詞彙﹑語法為主)為核心﹐並把語言﹑話語﹑文類﹑語境等概念聯繫起來?這要求使我們轉入由韓禮德為代表的系統功能語言學中﹐尋求解決的方法。

第四節  系統功能語言學:文類的語言學觀念
    在韓禮德本人的著作中﹐一般以「語域」(register)的概念描寫不同語境中不同言語活動的類型﹐而罕言「文類」(參見Martin﹐1992:500-501)。文類概念在系統功能語言學中的理論意義與語文教育應用﹐是韓禮德在澳洲的同道﹐建基於韓禮德開創的系統功能語法發展起來的(如:Kress﹐1982﹐1994 2nd ed.;Christie ed.﹐1984;Halliday and Hasan﹐1985;Martin﹐1992;Eggins﹐1994)。
    通過這些系統功能語言學者的發展﹐語域和文類二者﹐雖同為言語活動的某種類型﹐卻分別對應於兩種產生話語的情境:語境(context of situation)與文化背境(context of culture)。語境和文化背境兩概念﹐是英藉波蘭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Malinowski)提出的﹐經馬氏的年青同事﹑亦是韓禮德的老師弗斯(Firth)修正﹐而在韓禮德的發展下成為系統功能語言學的基礎觀念。在半世紀之前﹐馬林諾夫斯基曾在南太平洋新畿內亞東部一處名為Trobriand Island(特羅布蘭德群島)的地方作實地調查﹐他發現﹐要是脫離了語言的具體環境﹐則解釋﹑或翻譯當地的土著語言﹐根本是不可能的﹐因此﹐他提出「語境」的概念﹐來概括與話語不可分割的全部當下具體環境;但是﹐馬林諾夫斯基認為﹐語境仍不足以提供描述話語語意的全部資料﹐還應該考慮話語產生的整個文化背景﹐於是﹐他又提出了「文化背境」的概念﹐來補充語境在語言解釋中的不足之處(Halliday and Hasan﹐1985:5-7;程雨民﹐1989:14;劉潤清﹐1995:280)。
    很明顯﹐「語境」和「文化背境」的概念﹐對於語言描寫來說﹐無疑都是必須的。但是﹐馬林諾夫斯基的這兩個概念﹐內涵卻十分含糊﹐其外延所指又太大﹐幾乎到了無所不包的地步﹐這樣的概念﹐運用起來﹐原則性遠大於操作性﹐實際的作用便很成疑問。為了解決這問題﹐韓禮德分析出語境的兩個層次﹐一﹑是話語實現化時當下的﹑特定的﹑而且不可重複的環境;二﹑是產生話語的環境的類型。韓禮德認為﹐後者才是語言學描寫的對象﹐因為﹐把語境的概念抽象化﹑普遍化為語境類型(situation type)﹐探討的便不是千變萬化得不能把握的當下語境﹐而是形成語境類型特徵的普遍而有限的變項﹐由此﹐語境的描寫才成為可能(Halliday﹐1975:126﹐1978:109)。
    韓禮德進而指出﹐構成語境類型特徵的普遍的變項﹐其實只有三項:語場(field)﹑語旨(tenor)﹑語式(mode)﹐Gregory與Carroll(1978)對此三者有以下的闡釋:
「話語的領域(本文注:即語域)與語言使用者使用語言的目的有關。也就是說﹐他的話是講甚麼的?他要表示自己的一個經歷?他要通過語言表達些甚麼?當然﹐這裡也包括了話語的題材和主題﹐……所謂話語的『方式』(本文注:即語式)﹐就是從語言的角度來看﹐語言使用者及所採用的傳播語言的手段之間的關係是甚麼。最簡單的劃分法就是看甚麼手段被語言使用者所採用了:是說話﹐還是書寫。……語言使用者與他的聽眾或讀者之間的關係與另一個環境因素有關﹐我們把它稱作為話語的『風格』(本文注:即語旨)。話語的風格是『被使用的語言』及『參加語言活動者的關係』這兩者之間的相互作用的產物。要是我們只從『個人』這個角度來考慮﹐那麼話語的風格的變種所涉及的範圍可從稱為『非常正式』這一極端﹐到『一般』﹐再到『非常不正式』另一極端。」(徐家禎譯﹐1988:9-10)
簡言之﹐語場涉及話題;語旨涉及說話人之間的關係;語式涉及話語的表達方式。韓禮德指出﹐正是這三者構成語境(更準確地說是語境類型)的特徵﹐語場﹑語旨或語式三者中﹐任何一者起變化﹐都構成不同的語境﹐並進而改變在這語境產生的話語。例如﹐同一話題(語場)﹑同屬口頭對話(語式)﹐但只要對話雙方的關係(語旨)有變化:是青梅竹馬且草根階層的男女朋友﹐或是上流酒會中剛認識的主人與來賓 [vii] ﹐便構成不同的語境﹐因而在這語境下產生的話語亦具有不同的特徵。由此可見﹐語境是一個語言學的概念;語場﹑語旨﹑語式三者﹐一方面是決定語境的三個變項﹐同時又是決定這一語境下話語語言特徵的三個變項;也就是說﹐語境既在言語之外﹐但也在言語之內。任何因語場﹑語旨或語式等語境變項的變化而具有不同語言變異特徵的話語類型﹐便是「語域」﹐換言之﹐在相似的語場﹑語旨﹑語式下──亦即相似的語境──下的話語﹐便屬同一語域 [viii] ;語域﹐一方面與語境掛鉤﹐另方面又與語言聯繫。因此﹐語場﹑語旨﹑語式既是語境的變項 [ix] ﹐但又是「語域變項」(register variables)﹐而對一段話語語域變項的描述便稱為「語域描述」(register description)(Eggins﹐1994:52)。
    韓禮德曾以下面一段母子對話說明語境﹑語域變項與語域等概念(Halliday﹐1975:132-133;又見於Halliday﹐1978:63-64;譯文參考程雨民﹐1989:17-18 [x] ):
母親〔在浴室中﹐Nigel坐在椅上〕:現在你在那裡等一等﹐待我給你拿臉巾。坐定在那裡。〔但Nigel已站在椅上。〕
Nigel〔完全模仿母親的語調﹐而不是用糾正的語調〕:在那裡站定。把大口杯放在地板上。
母親:把大口杯放在地板上?你想怎樣?
Nigel:爸爸牙刷。
母親:啊﹐你要爸爸的牙刷﹐對嗎?
Nigel:是的……你(=我)要把青蛙放在大口杯裡。
母親:我想青蛙太大了﹐放不進大口杯。
Nigel:是的你能把鴨子放進大口杯……噗……噗噗。
母親:明天。水都快流光了。
Nigel:你要媽咪紅牙刷……是的你能拿媽咪舊紅牙刷。
在這段對話中﹐其語場﹑語旨﹑語式的特點﹐亦即這段話語的語域描述如下(Halliday﹐1975:132-133;又見於Halliday﹐1978:63-64;譯文參考胡壯麟等﹐1989:44;程雨民﹐1989:17-18):
    語場:家庭廁所﹐受幫助的活動(母親給孩子洗澡);同時〔孩子〕(1)探索容器原理(如將一些東西放入另一些東西)﹐(2)擁有和獲得財物(如拿去屬於別人的東西)。
    語旨:母親與幼兒間的交往;母親決定活動的進程﹐孩子自得其樂﹐要求許可做某些事;母親准許並分享孩子的樂趣﹐但仍不忘自己要做的事情。
    語式:口語對話;實用性的言語(「活動中的語言」)﹐母親引導﹐孩子則跟著進一步完成恰當的動作(言行同時﹐或言語稍提前於行動);相互配合﹐無衝突的目標。
    然而﹐語域如何把語境與語言連繫起來?韓禮德指出﹐決定語境的三項語域變項﹐與語言的三種宏功能(metafunction)──概念功能(ideational function)﹑人際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語篇功能(textual function)──之間﹐存在直接的對應關係;所謂宏功能﹐乃指:
「語言意義最基本的成份是功能成份。所有語言均圍繞兩大類意義構成:概念的﹐或反映(reflective)的;以及人際的﹐或能動的(active)。這些成份用現在的理論術語來說﹐稱為『宏功能』﹐乃兩項構成一切語言運用基礎的普遍用途﹐在語言系統中的具體顯現:(i)以理解環境(概念的)﹐以及(ii)在這環境中影響別人(人際的)。與這兩者並置的﹐並使兩者血脈相通起來的﹐便是第三種宏功能成份:語篇的。」(Halliday﹐1994:xiii;重點為原文所有)
    韓禮德認為﹐任何一段話語﹐必然同時體現這三種功能﹐這裡的關鍵處是「同時」二字。韓氏此說其實不難理解。試想某甲與某乙說話﹐某甲的話語必然有其具體內容﹐亦即必涉及現實世界中的某些物事﹐某甲話語中這些意義的表達便是概念功能(實詞所表達的便都是這種功能);同時﹐某甲的話語又必然針對某乙而發﹐建立他與某乙的關係﹐某甲話語中這些意義的表達便是人際功能(最典型的例子是禮貌成份);同時﹐某甲又須顧及他所說的話語是完整﹑連貫的(例如要注意句子間的連接關係)﹐否則某乙不可能了解他的話語﹐某甲話語中這類有關意義的表達便是語篇功能。欠缺任何一種功能﹐話語都不成其為話語 [xi] 。
    由語域與宏功能的界義可見﹐語域的三個變項:語場﹑語旨﹑語式﹐正好分別與語言的三種功能:概念的﹑人際的﹑語篇的﹐互相對應﹐也就是說﹐語場是通過語義中的概念功能表達出來的﹐語旨是通過語義中的人際功能表達出來﹐而語式則是通過語義中的語篇功能表達出來(Halliday and Hasan﹐1985:25-26﹐另見Halliday﹐1978)。當然﹐二者重點有其不同之處﹐語域變項與外在環境掛鉤﹐因而語域偏向分析語境﹐而功能是由語言系統(語音﹑詞彙﹑語法等具體語言手段)體現﹐因而重點在於語言特徵的分析。這樣﹐通過語域變項與語言功能的對應關係﹐語境與語言特徵的關係便建立起來。
    語境﹑語域變項﹑語言功能﹑以及語言特徵四者﹐可以上述舉引的母子對話為例說明(Halliday﹐1975:132-133;又見於Halliday﹐1978:63-64;譯文參考程雨民﹐1989:17-18 [xii] ):
    由語場決定的:及物性模式──過程的類型﹐例如關係小句中的佔有或()和環境式(把……放);物質過程小句中的空間(坐﹑站);也還有一些次要的過程﹐如環境();以及詞彙的內容﹐例如物件的命名。這些都屬於語義結構中的概念成份。
    由語旨決定的:語氣的模式﹐例如〔母親〕命令語氣(你等﹑坐定);和情態模式﹐例如〔孩子〕請求允許(要﹑能﹐「噗噗」意為「我想獲准使它發出噗噗之聲」);還有人稱的用法﹐例如〔母親〕用「第二人稱」()﹐〔孩子〕用第一人稱(〔=〕)﹐也還有語調(高音升降曲線﹐如孩子系統地把要求答覆的升調和不要求答覆的降調對立起來)。這些都屬於語義系統中的人際成份。
    由語式決定的:銜接的形式﹐例如一問一答及有關的省略類型(你要甚麼?-爹爹牙刷)﹐語態與主位的模式﹐例如孩子作主語/主位時用主動語態;指稱的形式;以及詞彙的連續性﹐例如大口杯﹑牙刷﹑放在等詞語的反覆應用。這些都屬於語義系統中的語篇成份。
    正如前文所述﹐語境尚不足以解釋語言的全部現象﹐從馬林諾夫斯基﹐以至韓禮德及其他系統功能語言學家﹐均指出﹐語境的存在﹐說到底﹐還不外是文化的結果﹐是文化支配﹑甚至控制了語境各個變項可能的組成方式。韓禮德說:
「任何具體語境﹐亦即產生文本的特定語場﹑語旨﹑語式的組成方式(configuration)﹐並不是一堆隨機出現的特點而已﹐而是一個在文化中必然如此走在一起的事物的整體﹐或一攬子的配套。人們在如此場合做如此的事﹐並賦之以如此的意義與價值;這就是文化。」(Halliday and Hasan﹐1985:46)
    文化背境支配語境﹐可以上文舉引的一段母子對話為例說明。一如上文所述﹐語境以語域變項描述﹐其關心的是:與何有關?與誰有關?如何表達?故此﹐這段母子對話的語域可大致描述為母親替兒子洗澡時的親子談話。這是語境或語域的分析﹐針對的是產生話語的當下具體語境的特點(參見Eggins﹐1994:27)。然而﹐文化背境分析所關注的卻稍有不同。例如﹐從語場方面看﹐這是一次洗澡的活動;對於某些地區──或者所謂文明地區──的人來說﹐這是毫不稀奇﹐至為平常的事﹐洗澡幾乎成為每天例行的個人衛生清潔活動。但是﹐對於另一些區域﹐如原始地區﹑或傳聞中某些一生只洗數次澡的文化區域來說﹐這種有關洗澡的活動﹐要麼不能理解﹐要麼便別有他人無法想像的意義。文明地區每天洗澡的習慣﹐多少涉及現代社會有關「身體」的概念:現代社會官僚體制興起﹐隨之而來文職分工的出現而且日益主導的地位﹐以及體力勞動的邊緣化﹐都塑造了現代人身體清潔的觀念;配合現代醫療體系中有關「衛生」與「健康」的大話語﹐每天洗澡的行為便成為理所當然的常識。此外﹐洗澡這一看似簡單的活動﹐還得牽涉龐大的供水系統﹐以及背後的一統政府﹐等等。又﹐例如﹐作為一次親子活動﹐與語場﹑語旨都有關係;對話中的母親固然並非放縱兒子﹐但是對兒子的態度基本是開放的﹐任由兒子探索身邊事物和佔有一些物品。雖然﹐我們不能因此便輕率地把這種態度聯繫到重視個體和自由的現代價值﹐但是﹐與某些自小即注重紀律並會嚴格執行的文化比較﹐二者無疑有極顯著的分別。
    可見﹐一如韓禮德所說﹐語場﹑語旨﹑語式組成語境﹐並非隨機﹐更不能隨心所欲﹑任意地作出無限的組合;哪項語場﹐與哪項語旨和語式相關﹐均係文化支配的結果﹐係文化的「預編程序」的具體個案(instance)。語場﹑語旨﹑語式三者﹐共同決定了語言手段的選擇﹐並形成話語的語言特徵;這些語言特徵﹐落實了話語的意義﹐但是﹐話語意義卻決不是由語域變項決定﹐而是恰恰相反。這樣﹐便得從語境的層次﹐過渡文化背境的層次;從語域的分析﹐過渡到話語的文化意義﹑或文類的分析。
    分析話語的文化意義﹐一個重要方向是話語在語境中所實現的目的(purpose)。Eggins假設了一個名叫Stephen的人賭馬下注的例子﹐說明文化背境與活動目的的關係:
「文化背境--賦予Stephen致電店員下注這一事件以目的與意義的情境。……要理解Stephen所做的事﹐……我們需要把文本聯繫到使文本的說話方式有意義(meaningful)與有目的(purposeful)的文化背境。」(Eggins﹐1994:30)
Eggins指出﹐由於我們具有(儘管是潛意識地)某種交際活動在我們的文化中是怎麼模樣的觀念﹐我們才能夠掌握該交際活動的整體目的(Eggins﹐1994:27﹐31)。文化背境賦予話語以文化意義﹐文化意義的整體特徵首先便是它在語境中的目的;通過這些目的的反覆出現﹐文化藉此不斷再生產其預許的意義。而反覆出現的這些目的﹐以及實現這些目的的社會活動﹐則成為能夠為人所辨識的文類──這裡所指的「人」﹐當指隸屬該文化的人;其實﹐更確切地說﹐懂得辨識有關文類﹐才使他們隸屬該文化。目的﹐乃文化背境分析﹑或文類分析的對象 [xiii] 。
    因此﹐Martin(1992:505)把文類定義為「藉語域體現﹑以目標為本(goal-oriented)﹑並段落化(staged)的社會過程。」在定義中﹐「目標」﹐或「目的」﹐是概括交際活動文化意義的抽象概念﹐而具體的文類分析單位﹐則為段落──或稱「圖式結構」(Schematic Structure);圖式結構﹐又稱「文類結構潛勢」(Generic Structure Potential)﹐在另一些話語分析的著作中(如Coulthard, 1985;Swales, 1990;Bhatia, 1993等)﹐則又稱為「話步結構」(move structure) [xiv] 。目的與圖式結構之間是整體與部份的關係﹐所謂圖式結構﹐Eggins以買賣交易為例說明:
「要達成一宗在我們文化中的交易﹐必須完成一連串的步驟或段落。……這些段落便稱為文類的圖式結構。術語圖式結構不外是指文類一步步段落化的組織。……文類分段落﹐道理很簡單﹐要完全表達我們所欲表達的意義﹐一般不能一蹴即就。文類每一個段落各成就整體意義的一部份﹐使得文類發揮作用。」(Eggins﹐1994:36;重點為原文所有)
    一個文類圖式結構分析的著名例子﹐是Hasan(Halliday and Hasan﹐1985:52-69)有關「購物」的探討。購物﹐作為一項在日常生活中反覆發生的交際事件﹐乃文化中的一種文類。經過一系列購物交際實例的分析﹐Hasan指出﹐完整的購物過程﹐由一連串活動組成﹐包括:
致候(如「早安﹐」)﹑
招呼(如「有甚麼需要?」)﹑
詢問(如「有橙賣嗎?」;「有。」)﹑
要求(如「給我兩個橙。」)﹑
應答(如「好的。還有其他嗎?」;「沒有了。」)﹑
售賣(如「兩個橙五元。」)﹑
購買(如「這裡五元。」)﹑
收束(如「多謝﹐」)﹑
完結(如「再見。」)等。
這些活動以三種方式交叉組合﹐構成圖式結構:一﹑次序之先與後:這是文類最重要的特徵﹐活動的先後一般有一定的次序﹐例如「詢問」不能出現在「購買」之後﹐然而﹐有些活動則可游移於不同活動之間﹐或滲透到另一些活動之內;二﹑約束之強與弱:有些活動是必需的﹐有些則是選擇性的﹐例如可以沒有「致候」﹐但不能沒有「售賣」;三﹑數量之一與多:有些活動只能出現一次﹐如「招呼」﹐有些則可不斷覆現﹐如「要求」(Halliday and Hasan﹐1985:63;另參見Eggins﹐1994:28)。Hasan以符號表示上述三種方式組合的結果﹐寫成結構式﹐如下:
[(致候)(招呼)^ ] [(詢問n){要求^應答}n ^售賣^ ] 購買^收束(^完結)
符號說明:
  1. (X):選擇性
  2. X^Y:序列﹐次序固定不可變
  3. XY:一般順序﹐次序可變
  4. [XY]:順序次序可變的限定範圍
  5. Xn:重覆
  6. {X^Y}n:括號內成份成組地重覆
  7. #X#Y:X滲透於Y之內
(參見Martin﹐1992:551)
這就是購物文類的圖式結構。Martin(1992:556)曾以這種表達式重寫Labov有關口頭敘事的著名模式﹐因而﹐在系統功能語言學中﹐敘事文類的圖式結構便是:
(概括)^ [(#定位#)^ 發展 ] ^ [ #評價# ^ 解決] ^(尾聲)
Martin解釋說:「『概括』﹑『定位』﹑『尾聲』段落是選擇性的;而『定位』與『評價』都可以分別體現於『發展』與『解決』之前﹐或分別滲透於兩者之內。」
    由此可見﹐圖式結構所處理的﹐不止於個別具體話語的實際結構﹐更廣及同一文類話語的全部可能結構;圖式結構又稱文類結構潛勢﹐原因在此。至於哪種可能結構最終得以體現﹐端視語域(語境類型)甚至個別語境的具體情況。
    如上所述﹐文化是全部預設意義的系統﹐作為文化項目的目的﹐段落化成一連串可實踐的社會活動的﹐通過約制下的語場﹑語旨﹑語式所構成的語境﹐產生話語以及意義﹐在體制內的群體間散播﹐以再生產。然而﹐Martin提省我們:
「文化意義潛勢在社會團體間並非均衡地分布﹐因此也就不停變動。這些團體不同話語之間的張力表示了﹐要達致某種亞穩狀態(metastability)﹐文類系統必須不斷更新發展。為了解釋這種差異的辯證﹑系統慣性﹐以及發展性﹐我們要提出交際的第四個層次:意識形態層。」(Martin﹐1992:507)
    這裡﹐我們回到文類理論的起點:巴赫金有關對話性的觀念上。由於「文化意義潛勢在社會團體間並非均衡地分布」﹐社會中存在著支配的階級﹐壟斷了意義的製造與散播﹐成為了社會上的常識﹐一般人所賴以解釋現實世界的「優先閱讀」(preferred reading)(Fiske﹐1982:111)。正由於意義的這種社會性格﹐才出現我們第三節所提到的﹐處於社會結構內不同位置﹑社會階級的說話者﹐各有對現實世界不同甚至矛盾衝突的世界觀(或稱意識形態)﹐因而這些互相衝突的社會團體﹑階級﹑個人以及話語都企圖佔有這個符號﹐而形成意義的對話性。意義﹐從來都不是固定的﹐而是不同團體互相角力下出現的相對穩定局面:
「互相競爭的團體戮力於強加他們各自對何謂『真理』與『現實』的定義﹐是社會控制戰場上的關鍵。結果﹐『真理』和『現實』一類的用語﹐再非神聖光環﹐或確定不疑﹐他們並不是人能追尋的客觀絕對﹐而是由特定團體創造﹑開闢的前提。」(Hodge and Kress﹐1988:20)
    因此﹐文類一方面固定了文化意義﹐然而﹐在不同社會團體運用文類的時候﹐卻又在互相爭奪﹑改變文類所蘊涵的文化意義。在採討文類的特點時﹐除了文類中穩定的意義外﹐尚須考慮其間不穩定的意義﹐才是對文類全面的考察。

第五節  結語:語言﹑結構與對話
    通過以上對「文類」概念的考察﹐我們認為﹐文類涉及三個層次。首先﹐話語必然產生於某一具體語境﹐語境通過語域變項的組合﹐決定了語言手段的選擇﹐而形成話語的語言特徵。其次﹐話語為實現其文化目的﹐表現為一連串的段落化階段﹐成為文類的圖式結構。最後﹐文類本身充滿意義的對話性﹐成為文類更新發展的突破口。我們把以上三項稱之為文類的文體特點。在第三章﹐我們將以上述三項﹐考察論說文作為文類的文體特點。

[i] 以「體裁」﹑「類型」﹑「風格」譯Genre﹐例如鄭子紅等(1989:174);而「文『體』」與「文『類』」的分別﹐見張漢良(1986:115-117)。
[ii] 然而﹐由於政治的理由﹐這篇文章卻遲至1978年才得以發表的。
[iii] 參看下註。
[iv] 原譯本作「表述」﹐唯據譯者原注﹐「表述」在具體語境中可另譯為「話語」;事實上﹐「話語」一詞在上下文間更易了解﹐因此﹐凡譯文中作「表述」者﹐本文均以「話語」代之。
[v] 這裡的「風格」﹐是語言學意義上的﹐今多稱作「文體」﹐因巴赫金所指的﹐乃是「詞彙﹑句子﹑語法等語言手段的選擇」(白春仁等譯﹐1998:140)。
[vi] 巴赫金本人便把自己定位為一名哲學家。
[vii] Poynton, C. 把語旨進一步次分為三方面:說話雙方的權力關係(Power)﹑親密程度(Contact)與情感取向(Affective)。簡單分析﹐男/女朋友與主人/來賓屬不同的權力關係﹐青梅竹馬與剛認識是不同的親密程度﹐草根階層與上流社會則具有不同的情感取向。見Martin﹐1992:523-537;Eggins﹐1994:64。
[viii] 這裡用「相似」二字﹐是因為語場﹑語旨﹑語式完全相同的語境不多﹐故此語域能以精密度階(delicacy)作進一步的區分和描寫(Halliday﹐1978:111;Matthiessen﹐1995:791)。
[ix] Halliday(如1978:113)曾以situational variables稱之﹐Eggins and Martin除稱之為register variable(1997:243)之外﹐亦稱為context variables(1997:241)。
[x] 原譯或許為了保留英語句式﹐部份稍覺過於歐化﹐這裡的譯文有所改動。
[xi] 例如﹐精神分裂病者的話語﹐其特徵便是有概念功能﹑人際功能而欠缺語篇功能﹐但已不能為人所理解。見Rochestor and Martin﹐1979;Hodge and Kress﹐1988:144-146。
[xii] 譯文部份略去只存於英語的語言特徵﹐如定冠詞the的運用。
[xiii] 韓禮德在1985年時﹐仍認為文化背境與語境不同﹐沒有分析的對象或單位﹐見Halliday and Hasan﹐1985:47。
[xiv] 當然﹐三者之間﹐外延儘管相同﹐但內涵卻未必完全一樣。例如﹐即使同是系統功能語言學的概念﹐文類結構潛勢與圖式結構之間﹐便有不同的理論意義﹐見Martin﹐1992:505-507。本文只針對概念的發展與連貫﹐在此不作概念的條分縷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